鑒於保安局對韓國發出的紅色外遊警示仍然生效,大部份經營韓國旅行團的旅行社同意取消7月16日至31日期間(首尾兩天包括在內)出發而行程包括韓國的旅行團(郵輪旅行團除外),具體做法如下:
1. | 對於2015年6月1日前報名的旅客 | |
會按議會第203號指引(「會員因迫不得已理由而取消旅行團(修訂)」)處理,受影響旅客可以選擇: | ||
(1) | 取回全部已付款項(包括團費、飛機乘客離境稅等費用,但不包括簽證費用),但需要繳付手續費(如旅行團是5天或以下,手續費不得多於港幣150元;如旅行團是6天或以上,手續費不得多於港幣300元); | |
或 | ||
(2) | 於旅行社保留團費半年,並且無須繳付手續費。 | |
無論旅客選擇(1)或(2),如航空公司因為旅行社取消預訂而徵收退票手續費,旅行社可於向議會提交書面證明,並待議會將該證明上載到議會網站(www.tichk.org →「退票費證明」)後,向旅客收取退票手續費。 | ||
2. | 對於2015年6月1日或之後報名的旅客 | |
會按議會第223號指引(「會員因迫不得已理由而取消旅行團(修訂)」) ,即是按個別旅行社的報團須知或責任細則等條款處理,旅客需自行與旅行社聯絡,了解相關安排,例如旅行社收取的手續費(如有)的金額,及航空公司徵收的退票費等。 | ||
如航空公司因為旅行社取消預訂而徵收退票手續費,旅行社可於向議會提交書面證明,並待議會將該證明上載到議會網站(www.tichk.org →「退票費證明」)後,向旅客收取退票手續費。 |
旅客如購買了前往韓國的機票連酒店套票或郵輪旅行團,可自行與旅行社聯絡。
旅客如欲了解所購旅遊保險在這情況下提供的保障,可與保險公司聯絡。
關於8月1日或之後出發而行程包括韓國的旅行團的處理方法,若保安局對韓國發出的紅色外遊警示持續生效,待稍後經營韓國旅行團的旅行社作出決定後,議會將盡快代為發佈。若保安局取消對韓國的紅色外遊警示,或調整韓國的外遊警示級別至黃色,旅行社便會儘快提供前赴韓國的旅行團服務。
消息來源:http://www.tichk.org/public/website/b5/news/2015_07_02/html